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4008云顶国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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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1-12-09
播报新闻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5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公司”)在201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图像”)增资1.27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1亿元、设备增资2700万元。

 

一、概述

华工科技2010年8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顶国际8588yd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明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入三个项目,其中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由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正源”)负责建设,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由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由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理”)负责建设。募集资金将以华工科技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注入。

华工图像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向华工图像进行增资,由华工图像负责建设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上述项目的拟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

25,208

25,208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31,659,700.00 元。根据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1)355号),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2,217,687.96元置换先期投入的华工图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实际可投资额(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元)

已置换金额

(元)

待投入项目资金(元)

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

252,080,000.00

32,217,687.96

32,217,687.96

219,862,312.04

为了保证华工图像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根据工程建设安排,公司拟于近期以现金和实物向华工图像增资1.27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1亿元、设备增资27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81元。上述增资的价格参照华工图像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增资完成后,华工图像注册资本金从现在的9629.87万元增加至16646.44万元。公司对华工图像的现金增资实际为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

本次公司向华工图像增资行为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此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资方主体介绍

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法定代表人马新强,注册资本人民币9629.87万元,经营范围为:激光全息综合防伪标识,激光全息综合防伪烫印箔,激光全息综合防伪包装材料,全息图像制品等。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1)088号),华工图像201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19905.09万元,负债总额2194.8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6385.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7423.06万元,营业收入15428.73万元,营业利润4959.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4.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6.16万元。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华工图像本次增扩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016.57万元,资金来源中1亿元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余27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后的华工图像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华工图像建设公司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

 

五、其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1亿元,用于募投项目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建设。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华工图像增资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华工图像增资的保荐意见》,结论为:华工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图像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图像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宏源证券作为华工科技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同意华工科技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华工图像增资1亿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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