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008云顶国际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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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31
播报新闻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多功能报告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71,481,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225,284.9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325,425.2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32,542.53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92,892,789.19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385,671.93元。

  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提出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407,607,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40,760,781.6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13,624,890.33元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287,53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票19381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1,481,34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文梁娟、刘兴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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